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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牛”的钉子户呼唤“新思维” 薛涌

发布日期:2007/4/4 19:47:26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658

   

   《物权法》刚刚颁布,重庆就出现最“牛”的钉子户高擎国旗在被十几米的深坑包围的孤楼中抵制拆迁,誓与祖产共存亡的壮烈场面。这一爆炸性事件,挑战着中国领导人的智慧,呼唤着他们的“新思维”。

    对这种民间维权运动,中国的领导层和官僚集团传统的反应模式大致有两种:开明派认为这是改革带来的不可避免副产品,是个不得不解决的“麻烦”;强硬派则认为这是对国家权力的挑战,非打压不可。不管是哪派,都把这种维权当作负面现象。一般论者,也把维权和国家权力摆在对立的地位。

    然而,一个能够创造历史的领导人,应该打破传统的思维定式,不仅不把这种维权看作是对国家权威的挑战,而将之视为自己的权力资源,一种强化公民的国家意识(或者用官方的言语表述,就是“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的绝好机会。

    我曾撰文指出,在中国的近现代史中,一些重要的思想家,社会活动家,和政治家都反复抱怨中国人缺乏国家意识:孙中山说中国人是一盘散沙,梁启超著《新民说》要创造新的国民,鲁迅在日本从幻灯片中看到国民面对自己的同胞被日军斩首时若无其事,身心麻木,于是弃医从文,要改造国民性。似乎一切都归结于中国人的愚昧无知。

    其实,中国人如此行为,并非什么国民素质问题。人是社会的动物,要与别人合作,又要与别人冲突,经常处于被侵犯的危机之中。他对谁忠诚,取决于谁最能给他提供安全感,提供最有效的社会服务,经济利益,和政治权利。一句话,谁是他的保护人。当家族提供了这种安全感时,他就会家族至上;当部族成为他的保护人时,他就对部族效忠;当地方政权为他说话时,就强化了他的地方认同;当国家保证了他的一系列权利时,他就成了个手捂胸口对国旗宣誓的公民。现代世界是以民族国家为基础的。而民族国家的崛起,正在于她证明了自己比部族,宗教组织,和地方政权等更能为个人权利提供有效的保护。中国近现代史上国家意识的阙失,恰恰说明“国家建设”(state-making)的失败:老百姓知道谁上台都要交税,但付出之后从国家那里得不到基本的权利保护。他们凭什么要忠于国家?看看欧洲民族国家的起源就能明白。英王室在中世纪时本是欧洲群雄中的一个弱支,到十六世纪时,还有被西班牙帝国灭掉之危险,国力比法国也差上一截。但是,英国最后崛起为世界帝国,原因之一就是其“国家建设”的成功。

   举例而言,在英格兰的封建体系中,农民主要是效忠自己的领主,国王远在天边,无法建立和其臣民直接的纽带。地方上的纠纷,也常由领主法庭处理。这种法庭,也有一套陪审系统,以当时的历史条件衡量,对被告的权利还是相当尊重的。这种法律上的“公平”,当然也加强人们对领主的忠诚。

    但是,当人们和领主发生纠纷时,领主法庭就不是一个理想的讨公道的地方。英格兰的地权和中国至少有形式上的相似,那就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一切土地归国王。不过,人们在这些“王土”上,享有各种传统的权利,受习俗和法律的保护。比如,领主在人少地多时,迫不及待地把土地出租给农民,定的租额甚低,租约也是终身的甚至可继承的。后来人口增长,土地升值,领主就想增租,或者把佃户赶走,让财力雄厚,肯出高价的大佃户承租,侵犯了在地农民的传统权利。这和重庆地方政府在地价升值的情况下强迫原住户迁出祖产,让出价更高的开发商占有土地的案例很有些神似之处。只不过,在英格兰,领主并非总能得手。农民们出现纠纷,拒绝到领主法庭审理,而是跑到国王法庭讨个公平。国王法庭当时不断扩张,工作更有效率,而且更倾向于保护弱势的权利,很受老百姓的欢迎。久而久之,老百姓觉得国王才是他们的保护者,对国家的忠诚也就超过了对领主的忠诚,渐渐有了国家意识。英王后来主导着一个有限的国家机器,即使在战争中也无法随意加税,但比起法国王室来,更能有效地调动资源。后来波旁王朝被法国大革命所埋葬,英国王室不仅能在内忧外患中自保,甚至越战越强,竟打造出一个“日不落”的帝国。

    如今许多人说要警惕中国的民族主义情绪。这并非全无道理。但是,从另一个面向看,民族主义一直是民族国家的意识形态,完全没有也会国将不国。比如美国人爱起国来,有宗教般的狂热,中国的民族主义根本无法与之相比。问题是,民族主义往往是在“参与性”的政治过程中产生的自发情操。当人们觉得“国家”是自己参与的结果,是自己的创造物时,才会有强烈的效忠意识。如果人们对国家事物全无参与的资格,则很难有民族主义。美国的民族主义,建立在其选举政治中公民参与的基础上。伊斯兰民族主义虽不以国家为单位,但宗教给信徒一种参与感。相反,在北朝鲜,无所谓民族主义。在文革时代的我们上街游行高呼“打倒美帝国主义”,表达的也不是什么民族主义情绪,而是国家权力进行政治动员的表演。当今中国民族主义的崛起,一大原因在于老百姓在国家事物中逐渐能听到自己的声音。特别是网络媒体的兴起,让国民在广泛的事物中发言,在他们中间培植了一个“想象共同体”,彼此之间建立了强烈的连带感,进而把这个拆迁户的权利也看作是自己的权利。

    重庆拆迁户打起国旗,正是表达了这种参与性政治过程所塑造的民族主义精神。他向中国的政治领袖提出了挑战和机会:这面旗子保护了我的公民权利,这是我对国家忠诚的理由!如果他的权利不被保护,国家就在和其他社会集团竞争公民的忠诚中失败,人们以后会另寻保护人,不在再对国家效忠。但是,如果国家有效地保护了他的权利,那么不仅是对他,而且对所有和他有连带感的公民都传达了一个强烈的信息:最后还是国家能够保护你们的利益。国家没有辜负你们的忠诚!

    当年费孝通先生提出“小政府,大社会”的理念,我还要加一个“强国家”。政府小并不意味着国家弱,看看当年的英王室就是一例。相反,当政府退出经济和社会领域,并为公民提供有效的权利保护时,就在小政府的基础上建设了强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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